武汉市民年底凭身份证号可查个人信用 查询后将留下痕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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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一次工作会上获悉,到今年年底,全市将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设,以个人身份证号为基础,建立个人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并将包括学历、就业情况、职业资质等信息归集至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会上透露,全市各区各部门要按照《武汉市信用信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容、指标、格式,建立部门、区域的信用记录。今年底,我市将实现对所有领域的信用记录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信用记录覆盖的范围,包括2014年至今的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从明年1月份开始,全市的信用信息将实行常态化归集。 根据今年7月我市发布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自然人归入市级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就业情况、取得的支撑、资格、资质,以及其他反应自然人基本情况的信息。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信息,不得纳入市级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四类信息,市民可以无条件申请删除,包括:信源单位给予的表彰、奖励等信息;参与信源单位开展的志愿服务、慈善捐赠活动等信息;生效刑事判决信息、设计财产纠纷的民商事生效法律文书信息、不执行生效文书的信息、但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国家、省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信息。 如果市民认为市级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公共信用信息与事实不符,或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披露,可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证明材料。 市网信办表示,目前个人隐私泄露问题非常严重,市网信办将指导制定信用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有关制度,为全市信息平台的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比如,内部管理人员查阅市民资料,将实行双人上岗,并且将记入工作日志。任何被授权的因公因私查询,都会留下痕迹,显示何年何日因何种理由,自己的信息被查询。目前我市网络信息安全聘用的是为本次G20杭州峰会、2008年北京奥运会网络安全提供服务的网络安全公司。 今年4月,我市被国家纳入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目前市级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已归集信用信息2.72亿条。 |